在当前强调行刑民立体追责的大环境下,创业板上市公司*ST红相(维权)财务造假案已经证监会从严查处,行政处罚结果尘埃落定。针对后续民事赔偿责任,4月28日晚,*ST红相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承诺,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以合法自筹资金先行替代公司向投资者承担8000万元的金额。
根据*ST红相《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显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承诺,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以合法自筹资金先行替代公司向投资者承担8000万元的金额。这8000万元的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为担保承诺事项的履行,杨成同意将所持*ST红相的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具体措施外,杨成后续将尽最大可能配合并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来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且该承诺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ST红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若出现承诺事项情形,将及时督促杨成履行相关承诺。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ST红相实际控制人做出自愿性承诺,恰逢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不久,这与“新国九条”提出的“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高度契合,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补偿投资者的又一案例。实际控制人主动出资对受损投资者给予补偿,将大大减轻上市公司民事赔付资金压力,有利于维持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从根本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的正面引导和示范效应。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